关于永济市气象局相控阵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西-运城-永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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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相控阵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编辑时间:2026-08-31

****气象局相控阵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061

通讯地址:****中心(**市**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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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相控阵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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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清****公司

在****广场空地**36.5m高的雷达塔架,塔顶设置1台ETWS-X03型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及配套设备,**雷达机房40m2;利用********监测中心,建筑面积195.52m2;配套完善供电、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


(一)做好电磁环境防护。严格规范雷达运行参数,合理设置天线仰角,加强设备日常运维管理,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限值要求。

(二)做好雷达周边空间管控。你局应**规划主管部门,从严管控雷达近场区**、改建建筑物高度,避免遮挡雷达波束,保障设备探测效能,规避建筑物落入近场高场强区域,从源头防控电磁环境风险。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开展检修维护,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杜绝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依托原有系统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检和跟踪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电磁环境跟踪监测,及时排查环境隐患,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达标运行。设备检修产生的废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合理暂存,并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做好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电磁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公开环保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