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时间:2026-07-14
我厅拟对******500千伏新能**集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061
通讯地址:****中心(**市**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500千伏新能**集站输变电工程 | **市**县、**区、**县境内 | **** | ******公司 | **500kV汇集站**750MVA主变1组,500千伏出线1回,220kV出线2回,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1组和60MvarSVG1组;**1000****电站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500kV暄平线改接**新能**集站线路13.8km;临时建设220kV单回线路程3.4km(过渡后拆除);500kV暄平线π****电站线路工程3.1km。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选址选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穿越**以北防风固沙与土地沙化防控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和国家公益林等敏感目标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的影响;施工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草地时应合理开挖,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对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苫盖等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植被,因地制宜恢复土地生态功能。 (二)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提高工艺水平,设置警示和防护标示,****电站和线路巡检,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电站、架空线路巡检,****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监测,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控制施工范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拆除线路的导地线、铁塔等均有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事故油池和排油槽,应按规定落实“六防”措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