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时间:2025-04-14
| 项目名称: | ******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县、**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5-04-14 |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东500****电站,本期建设2组1000兆伏安主变,1组120兆乏高压电抗器;**500****电站扩建工程,新增2组60兆乏低压电抗器;****电站~****电站双回π****电站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4回线路,线路路径长度99.4公里,其中87.4公里按同塔双回路架设,12公里按单回路架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开展检测,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选址选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让**以北防风固沙与土地沙化防控生态保护红线、桦林背省级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在临近环境敏感区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四)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059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市**区坞城南路50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