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场租金评估价格,我中心对房产一号楼部分经营性房屋实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承租者需在报名时填写承租报名表,我中心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以市场租金评估价格实行公开招租。
二、招租房屋情况及价格
三、承租要求
(一)承租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饮食、副食、日化用品、五金等服务类产品,****中心提供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手续,经营业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二)承租者需在报名前实地勘察承租物基础设施配套、房屋现状等具体实际情况。
(三)承租后如若对房屋内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局部改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4日起至招租完成(不含节假日)
****二楼房产业务窗口
注:1.承租者报名前需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3000元;
2.承租者在租赁成功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押金。
五、竞租登记手续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近两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或被相关行政单位处罚记录,均可申请参加招租。
(二)报名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营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等证照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心房产业务股
0354-****108
孙学民
150****1857
七、注意事项
(一)承租者签订房屋承租合同之日起取得合法的承租权,承租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租,一年一签。
(二)承租者一年内不得退还承租物,承租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我中心不予退还店铺履约保证金。
****中心在签订下一年度承租合同时可根据市场变动调整房屋租金,水、电费根据承租方实际使用情况收费。
(四)承租者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承租者如因经营需要进行装****中心提供书面申请和方案,经我中心许可后方可动工,装饰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承租者不得在承租区域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若因此发生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政府行为所承租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我中心对由此给中标者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和补偿。
(七)本次招租标的的名称、面积、规格等数据仅供参考,承租人应亲自查看标的现状,对标的面积及相应价格进行自估,未看样的承租人视为对本次招租标的实物现状认同,一旦租赁成功,作为中标的承租方愿意接受本租赁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八)招租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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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