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00万元 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为0%),确定2家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轮流组织实施(预算10万元以上和以下项目分开进行轮换); 4.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5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省**市**区**寺街42号王府井奥莱14层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5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省**市**区**寺街42号王府井奥莱14层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以下信息进行注明: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件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七)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第四条(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复印件。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9.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报名材料赴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工作人员查验,报名材料审核过后,采购联系人将向报名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152****8008 注:审核企业递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审查判定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152****8008,0352-****947 地 址:**省 **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159****4553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33****2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