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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3
| 项目名称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翠峰镇翠峰街小**2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7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京科 |
| 联系人 | 张永强 | 联系电话 | 136****84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0.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0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台口腔数字X射线锥形束体层摄影设备,型号:RAYSCANα-SM3D,主要参数:100kV 17mA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辐射防护措施:建立健全辐射防护措施、设置有效的辐射防护装置、采取对讲系统,设备操作安全装置,射线装置运行状态信号等措施,减少或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足够的辐射防护屏蔽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和患者在安全的环境中接受诊疗;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及用品。辐射监测系统:建立辐射监测制度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工作场所、设备及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监测,保证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人员的身体健康。污染物排放去向:该项目不产生辐射性固体废物和废水。 | ||
| 承诺:**** 李京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京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