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忻州-河曲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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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11-03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1

********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

**省**市**县西口镇唐家会村

****

**中环瑞德****公司

(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提升水池、细格栅间、生物池厂房、除磷浮选池、深床滤池、中间水池、活性炭再生房兼配电室、紫外消毒池兼巴氏槽、监测间、储泥池与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再生水水池与泵房、综合用房及门卫,配套太阳能光伏、精准加药及精准曝气等减污降****泵站与管道、厂外尾水排放管道、厂外再生水管道。项目设计规模为1.5万m3/d,总投资2263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做好“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相关工作,以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厂产生恶臭气体的工段全部密闭采用管道收集臭气,采用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提升泵房内设置离子除臭设施2套。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15m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要求、《****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A/A/O/A/O+二沉池+除磷浮选+深床滤池+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确保COD、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建筑隔声,基础减震、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栅渣、沉砂、污泥收****填埋场填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地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6.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防沙、治沙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350-****168 邮箱:****@163.com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5日

河****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