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市****公司、**王朝****公司、******公司
所在地:**省**市、**市
债权总额:****74027.7元(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
一、债权资产情况
****拟对其持有的**市****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进行整体打包处置,债权总额****74027.73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2455.16元,利息余额为****41172.57元,诉讼费165400元,保全费5000元(债权金额计算至2026年9月30日,利息及代垫费用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让日并结合贷款合同计算为准),具体如下:
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 编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诉讼费 | 保全费 | 债权合计金额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 1 | **市****公司 | ****2455.16 | ****4889.22 | 165400 | 5000 | ****7744.38 | 保证加抵押加质押 | **市****公司、******公司、陈元洪和陈洪香、李机能和连碧霞 |
| 2 | **王朝****公司 | ****000 | ****396.28 | 0 | 0 | ****396.28 | 保证 | ****公司、范维生、范福英 |
| 3 | ******公司 | ****0000 | ****57887.07 | 0 | 0 | ****57887.07 | 保证 | **嘉和****公司 |
| 合计 | ****2455.16 | ****41172.57 | 165400 | 5000 | ****74027.73 |
二、债权具体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市****公司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8199146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地址:**省**市**区东赵乡东赵村北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包含:销售:汽油、煤油、柴油;销售:粗白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加油设备、加油机、电器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办公用品;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陈洪香出资2370万元,持股比例79%;陈元洪出资630万元,持股比例21%。
2、债权概况
截止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本户债权总额5015.7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436.24万元,利息余额3562.49万元,诉讼费16.54万元,保全费0.5万元。贷款形态:次级类,贷款方式为保证加抵押加质押。
3、担保情况
保证人概况:**市****公司、******公司、陈元洪和陈洪香、李机能和连碧霞
1)**市****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5930XN
所属行业:家具制造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曾荣仙
注册资本:5200万元
企业地址:**县盖尾镇石**五组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木质工艺品设计、生产、销售;进口木材销售;家具生产、销售;木质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黄金、贵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李机能出资5096万元,持股比例98%;曾荣仙出资104万元,持股比例2%。
2)******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7333X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建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地址:**省**市**区**南路东三爻村
经营状态:开业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7日经营范围包含:厂房的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经营:润滑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天然气汽车加气、汽油、柴油的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品的销售;布艺、工艺品、家具的销售;危险货物运输(3类);电脑洗车服务;汽车美容;汽车装潢;汽车用品、洗车液、清洗剂的销售;烟、酒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清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3)陈元洪和陈洪香【债务企业大股东(实控人)和另一股东,双方为配偶关系】
4)李机能和连碧霞【保证企业**市****公司和抵押物所有者连天红****公司的大股东(实控人)及其配偶】
4、抵押情况:
连天红****公司位于****县盖尾镇石**的两处房产及对应土地(一处房产证号:**房权证企字第****0514号,建筑面积616.88平方米,对应土地权证号:仙国用(2015)第QY2262号,面积196.31平方米;另一处房产证号:**房权证企字第****0519号,建筑面积1106.66平方米,对应的土地权证号:仙国用(2015)第QY2266号,面积352.17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5、质押情况:
债务企业持有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未办理登记)和应收账款(已办理质押登记)、陈元洪和陈洪香持有的债务企业100%股权(已办理质押登记)为本户贷款提供质押。
6、诉讼情况
2019年11月10日,****法院作出(2019)晋01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包括对抵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我司收购该笔债权后,依法完成诉讼主体变更程序,并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准予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该院于2021年9月10日下达(2020)晋01执431号之二终本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王朝****公司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84717M
所属行业:批发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晶晶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注册地址:**省**市**区府兴路278号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经销):食品、饮料;酒类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范晶晶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80%;范敏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20%。
2、债权概况
截止2026年9月30日,本户债权总额625.84万元,其中本金余额410万元,利息余额215.84万元。贷款形态:损失类。贷款方式为保证。
3、担保情况
保证人概况:****公司、范维生、范福英
1****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7340Y
所属行业:零售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敏
注册资本:350万元
企业地址:**省**市**区郭家堡乡郭村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保健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烟草制品零售: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经销: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苗木花卉、计生用品;场地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范福英出资280万元,持股比例80%,范维生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20%。
2)范维生、范福英【债务企业大股东(实控人)和另一股东,双方为夫妻关系】
4、诉讼情况
本户共两笔债权:
一是本金87万元债权,2023年5月8日取得(2023)**都执字第39号公证执行证书,2023年12月21日法院出具(2023)晋0702执4550号之一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二是本金323万元债权:2023年5月8日取得(2023)**都执字第38号公证执行证书,2023年12月21日法院出具(2023)晋0702执4552号之一终本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
(三)债务企业—******公司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7Y9W6M53
所属行业:零售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京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注册地址:**市**区并州南路西一巷10号
经营状态:吊销
成立日期:1998年9月3日
经营范围包含:摩托车及配件、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建材、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耗材、办公用品、百货的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有许可经营的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股东信息:王京生出资940万元,持股比例94%;李剑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6%。
2、债权概况
截止2026年9月30日,本户债权总额14025.7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900万元,利息余额12125.79万元。贷款形态:损失类。贷款方式为保证。
3、担保情况
保证人概况:**嘉和****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7613XU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游毛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注册地址:**省**市**区并州南路西一巷10号18幢2层商业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建材(不含木材)、装潢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诉讼情况
2007年4月29日,****公证处分别出具编号为(2007)****、0044号《执行证书》,****银行已按约足额发放贷款。2007年5月10日,****银行****公司****分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向******公司、**嘉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司逾期均未履行义务。据此,****人民法院依据上述公证书及执行证书作出(2007)并执字第1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公司、**嘉和****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495.5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执行费等;如存款不足,可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状态。
三、交易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1日。
五、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六、其他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2、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七、受理征询或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卫经理、刘经理
电话:0351-****818、0351-****823
地址:**省**市**区**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030024
****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351-****817
****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