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煤矸石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煤矸石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河**柴家镇下牛村东南侧 490m | **** | ******公司 | 建设内容:现有规模为年生产煤矸石烧结砖 5500 万块,改造完成后年生产煤矸石烧结砖 6000 万块。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现有制砖机、码坯机,改造为双级真空硬塑挤砖机、全自动智能机器人卸砖机;新增窑炉自动温控系统,进窑车端升级改造为 2 道窑门。 项目总投资金额4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给料机上方设集气罩,破碎、筛分、搅拌等过程全封闭设置,各转载点及物料输送全密闭,产尘点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石粉仓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隧道焙烧窑烟气经“SNCR 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库全封闭,库底硬化处理,物料堆放粉尘通过设置喷淋系统、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污染;运输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封闭式运输等,减少运输扬尘污染。废气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GB/T42264-2022)脱硝系统有关参数要求:采用 SNCR脱硝时,氨逃逸浓度≤3mg/m3。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序;湿电除尘器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至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及制浆补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切条码坯产生的废坯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残次品供给周边单位用于铺路等综合利用;除尘灰和脱硫石膏收集后回用于制砖;沉淀池沉泥清掏后回用于制砖工序;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