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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2026-2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6〕39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6-2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6-20号宗地(J-33-01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31104.81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28890万元,增价幅度289万元/次,竞买保证金14445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将“J-33-01地块土****政府建设并移交回**置住宅面积12246.39平方米、商业(公建)面积28023.3平方米。由市住建局组织核算房屋成本价格,按程序回购回**置住宅12246.39平方米和商业28023.3平****政府安置”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具体回****住建局****政府负责落实。
(四)同意2026-20号宗地(J-33-01地块)无需按照“好房子”标准建设,可以作为普通地块推进各项工作;同意该宗地参照**村改造政策执行,无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且无需缴纳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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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