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陵川县202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城镇等5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山西-晋城-陵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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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标 题: ****关于**县202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镇等5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晋市政函〔2026〕1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县202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镇等5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9-02

****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县202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镇等5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请〔202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202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镇等5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同意使用周转指标5.7203公顷。

二、拆旧区位于**县崇文镇南四渠村等5个乡镇9个村,面积10.7023公顷,通过复垦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6.6664公顷。建新区位于崇文镇沙上头村、后川村,**镇义汉村、草坡村、东街村、北街村共2个乡镇6个村,拟用地面积5.9060公顷。

三、你县在项目实施中按照下达的周转指标开展工作,不得扩大规模和循环使用指标,并按期归还;要本着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村集体利益的原则,做好拆迁补偿、村民安置、权属调整等工作;切实做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埋藏较浅的矿产**时,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开采,一经发现将按照私挖滥采处理,并停止项目区实施;如发现文物,必须立即停工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处理,以防文物遭到破坏。

五、你县要严格落实资料存档和管理制度,各类文本、图件、影像资料要规范保存,加强对项目区实施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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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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