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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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08窗口
项目名称:年屠宰16万只羊和1.2万头牛屠宰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大堡头镇柳树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大堡头镇柳树村村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待宰间,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屠宰羊16万只、年屠宰牛1.2万头。项目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
2024年9月24日,该项目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周边围挡、散状物料进行遮盖等,使用符合现行国标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减少扬尘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羊、****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分别送至配套的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排放。采取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定时冲洗地面,待宰间及屠宰车间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及场区绿化。有组织及无组织H2S、NH3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三)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规模220m3/d,采用“格栅+隔油池+气浮(两次)+A2O+沉淀絮凝+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应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水非灌溉期存于暂存池内,灌溉期用于场区周边农田和大棚灌溉,你单位要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暂存池,确保生产废水不随意外排。厂区进出口设车辆清洗平台,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按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及绿化,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布置于室内,采用加装消音器、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认真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检疫产生的载玻片、废矿物油、废油桶,认真落实危废收集、暂存管理等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粪便、胃肠溶物、废弃碎肉渣等每****肥厂综合利用;病死动物、不合格品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将污水处理设施区、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暂存池、污水管道、危废贮存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屠宰车间、待宰间、急宰间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措施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8****政府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5年6月11****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柳树村、前西常村、后西常村等村庄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5年6月12日和2026年6月17日出版的报纸《**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5年9月15日,****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