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铝土矿伴生锂**高效回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铝土矿伴生锂**高效回收项目 | ****氧化铝厂区(原第二氧化铝厂)内 | **** | ****研究院 |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氧化铝生产系统中精液过滤处(铝酸钠溶液)嫁接建设1套锂提取并制备碳酸锂系统。主要建设锂精矿制备系统、综合过滤系统、锂精矿脱附系统、脱附液纯化系统、纯化液浓缩系统、浓缩液沉锂及烘干系统、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年产1000t工业级碳酸锂。 项目总投资金额2647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酸、脱附工序、纯化工序、硝酸储罐产生的硝酸雾经引风管引入三级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喷淋塔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污水管道输****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室内布置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打包外售;脱附工序的脱附渣部分作为活性晶体返回锂精矿制备环节继续使用,其余返回氧化铝生产线生产氧化铝;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运至现有赤泥堆场妥善堆存;废除尘布袋清理回收附着粉尘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锂、产品包装工序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片碱包装袋、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