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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年产 2 万吨陶瓷熔块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6年10月27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东街21号
联系人:马跃
电话:139 9420 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