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依据晋市教政字〔2026〕1号关于印发《****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学实践活动第三方承办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遴选原则
学校主导、育人为本、安全优先、公开透明。
三、服务内容
****学校研学实践提供全套支撑服务,包括:课程开发与实施,研学导师配备,交通、食宿、基地对接,安全管理,研学成果设计,活动复盘,资料归档,家长答疑等。
四、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申请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
2.具有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熟悉研学实践教育相关政策法规。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6.****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无重**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课程与师资条件
1.拥有适配学段的研学课程体系,主题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为主,课程有教案、任务单等,符合初中生认知特点。
2.配备专职研学导师队伍,导师具备相关资质,熟悉学生身心特点,掌握学生安全应急处置方法;在活动方案中明确研学导师、安全员配置。
安全管理能力
1.建有完整研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出行风险评估、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医疗、恶劣天气、意外伤害等)等规章制度等。
2.**运输企业须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研学车辆资质;车辆定期检测、驾驶员持证合规;**食宿场所证照齐全、卫生达标。
3.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备的其他安全要求。
服务经验与信誉
****小学研学实践组织实施相关服务经验;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服务投诉、重大经济纠纷记录;****学校、家委会完成方案研讨、费用公示、家长沟通等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与申报
1.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
2.发生过学生人身伤害安全责任事故;
3.存在价格乱象、强制消费、变相推销等违规行为;
4.组织含有宗教、封****小学德育要求的活动;
5.被教育部、文旅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五、参选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基本情****公司规模、人员配置、办公场所、研学课程研发能力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导游、研学指导教师、安全管理员、医护保障员等人员资质、等级及配置材料。
5.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凭证。
6.近三年(询比评议时间前三年****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7.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8.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遴选的承诺。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通用服务方案(含课程设计思路、线路规划能力、安全应急预案、保险保障、师资医护安管配备、组织管理与质量保障措施等)。
注:参选文件一式两份,参选单位需将1-9所列资料加盖公章标注材料属实单独装订成册以供查阅资质,10所列资料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密封装订成册。
六、报名及遴选安排
1.公告发布:10月26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下午3时至下午6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3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3.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8时至中午12时;下午2时至下午6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4.报名及材料递交地点:****总务处
5.报名联系人:达老师 联系电话:151****2188
6.询比评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时
7.询比评议会议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8.遴选方式:依据企业资质、人员配置、业绩实力、服务方案等因素,****小组通过综合评审、量化打分等方式,择优确定入围机构组建机构库;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前,由学校从机构库内自主开展评议,择优确定本次活动承办机构。单次研学活动对应的服务方案及报价,由库内参与询比的机构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另行提交。
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作通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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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