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委员会专家库建设,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市自然**工程****委员会拟对评审专家库开展动态调整及备案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应专业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中从事自然**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备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职称评审任务;
(三)需长期从事自然**工程相关专业技术、科研或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具备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年以上或取得相应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五)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纳入专家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三、评审专业范围:
1、国土工程类:国士空间规划、国土调查评价、国土整治、自然**确权登记等相关专业;
2、地勘工程类:地质矿产、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探矿工程、物探与遥感、实验测试、地球化学等相关专业;
3、测绘工程类: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大地测量与卫星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
四、专家职责和管理
(一)入选专家库成员,根据每年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自然**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业绩水**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承担有关保密义务,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三)专家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1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
(四)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应主动报****备案后进行调整。
(五)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移出专家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和纰漏的;
2、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评审工作的;
3、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五、相关要求
(一)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填报要求
1、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市自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市自然**专业中级****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花名表》(附件2),其中“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栏需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2、需将《**市自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市自然**专业中级****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花名表》(附件2),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科。
3、往年已推荐或曾担任过评委的可重复推荐,名额不限。****将根据推荐人选条件,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性别、年龄、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报****社会保障局备案。
4、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 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 报送方式:各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科,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 伟
联系电话:0357-****083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1. **市自然******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 **市自然**专业中级****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花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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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