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办便利度,****审批局现就印章刻制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服务内容
为新开办市场主体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印章刻制服务。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以及个体工商户公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县范围内新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
(三)协议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在协议期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印章刻制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等事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县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服务场所照片)。
2.****机关核发的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4、法人代表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经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二)服务要求
1、印章刻制规格
| 名 称 | 规格(mm) | 材 质 | 工 艺 |
| 个体/企业公章 | 40(圆形直径) | 铜质 、光敏 | 曝光 |
| 财务章 | 38(圆形直径) | 铜质 、光敏 | 曝光 |
| 税务专用章 | 40*30(椭圆) | 铜质 、光敏 | 曝光 |
| 法人章 | 20(方形外框) | 全铜 、光敏 | 曝光 |
2、接到审批局印章刻制推送单后24小时内完成,印章供应商****管理局登记注册股对质量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市场主体申请人凭印章刻制推送单3日内到供应商处登记,登记后申请人15日内到供应商处领取印章。供应商应在印章验收后及时告知市场主体申请人领取印章,7日后再次提醒市场主体申请人。
4、印章质保期为一年,若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导致印章无法使用,印章供应商应为市场主体免费更换。
5、其它要求参照印章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协议签订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10月20日-10月22日;开标时间:10月23日,上午9点。
2.地点:****管理局四楼401
3.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政审批局四楼401。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特种行业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服务承诺书、报价单等(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审批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协议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审批局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印章刻制服务。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标准
印章刻制费用按照市场调节价格,并在协议中明确。费用包含印章刻制成本、材料费用。
(二)结算及支付
1.根据实际发生的印章刻制业务量,按月或季度进行费用结算。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及发票等结算凭证。
2.****审批局在收到结算凭证并审核无误后,按照财政支付相关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费用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五、监督管理与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印章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印章刻制推送单和为市场主体刻制印章,****管理局立即解除合同。
2、****管理局定期对印章供应商的服务和印章质量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商行****管理局立即解除合同。
3、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印章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刻制、赔偿损失等。
4、印章供应商须****管理局统一管理,****管理局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或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达标或供应商违反协议的情况,****管理局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他情况,第一****管理局对印章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合格立即解除合同。
5、如印章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管理局通过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果为准。
6、印章供应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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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