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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万吨煤矸石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万吨煤矸石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验收报告地点:**省**市**县町店镇义城村西南350m处
建设单位:****
环评申报内容: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购安煤矸石破碎机等设备,建设1条煤矸石制砂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除尘环保设施,达到年生产10万吨煤矸石制砂的生产能力。
实际建设内容: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购安煤矸石破碎机等设备,建设1条煤矸石制砂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除尘环保设施,达到年生产10万吨煤矸石制砂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际投资148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335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