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9 09: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焦化除尘灰**化利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依法向我单位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159
联系人:李女士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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