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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100MW光伏发电+10%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镇、**区西村乡交界一带。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5日-2025年5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夏总。
联系电话:183****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