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秀水镇**武村北侧约2km处,主要建设石子加工生产线一条,可加工石子30万t/a,年产碎石24万吨、机制砂6万吨,购置给料机、重锤破碎机、制砂机、筛分机等设备。企业于2024年委托编制了《****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8日取得了****管理局以盂行审生态环境函【2024】5号文下达的批复文件“关于****石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该项目于2024年02月28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于2024年11月14日全部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并在**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公示。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完成环保设施调试。于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024年12月4日,****邀请3名环保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意见结论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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