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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1 16:56
****承建的****办公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该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6日全部完工。该项目开工时曾在我单位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现该项目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曾在该施工项目工作过的所有工人,如现还存在拖欠你们工资的行为,请及时到****社会保障局(**县汇源街东27号)进行投诉登记,逾期将视为无拖欠工资行为。
公示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
投诉电话:0359--****235
****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