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室外地沟供暖管道大修工程已评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GNGDDX-01(供暖管道大修)标段成交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东隆****公司
第三名:**省**建筑****公司
公示时间:自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3日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新店路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02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16号楼31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0453
电子邮件:****@163.com
****
2025年03月3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