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镇槐树村)
邮编:0424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万吨玻璃微珠建设项目 | **市**古阳镇白素村北650米 | **** | ******公司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2月20日对本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代码:****。本项目占地面积5亩(3333.33 m2),建设5万吨/年玻璃微珠生产装置,1000型焙烧炉窑生产线6条,玻璃微珠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1座,制氧系统1套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317.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项目运行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振动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振动筛全封闭,产生粉尘点在振动筛出料口,每个振动筛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受料仓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限值;6个焙烧炉采用纯氧燃烧,焙烧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最后经1根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限值。另外在排气筒设置1套氨逃逸监测分析仪,用于监控出口氨逃逸浓度,从而合理调整NH3/NOx摩尔比,最大程度减少氨逃逸量。采取以上措施后,设计氨逃逸最高水平值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要求。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堆肥;焙烧炉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制氧系统冷却循环定期排水、脱硫系统定期排水通过罐车送山****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一座两级沉淀+一级**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弹性连接,厂房隔声,空气压缩机组进口安装消声器。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车间无组织沉积灰,****玻璃厂,****建材厂,空分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网络进行了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