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目前矿井处于基本建设二期初期阶段。2014年《****5(4+5)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结论为:锦源煤矿5(4+5)号煤层预测区域内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2.11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05.43m3/min,单个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93m3/min,单个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1.01m3/min。根据晋煤瓦发[2014]1145号《关于****先期开采地段5(4+5)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锦源煤矿先期开采地段内开采5(4+5)号煤层期间为高瓦斯矿井。
2.2 项目名称:****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服务
2.3 招标编号:****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开展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服务,驻矿跟踪指导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建设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6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及其他行业相关标准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及编制相关技术报告,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到位。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承揽过2项瓦斯治理专业化技术服务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派驻现场人员至少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6 其他要求:****监察局公示认定的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机构(单位);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止(**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1)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书面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3****239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电话:189****2110
电子邮件:****@163.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林家坪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2110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南街8****中心写字楼9层
联系人:迟岩、谷华、李馨
电话:0351-****508 135****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