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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省**县****公司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5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9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356—****912
地址:**市**西街436号
****906室
邮箱:****@163.com
附件:公示方案名单、文本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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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示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省**县****公司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