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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碳钢淬火机及附属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碳钢淬火机及附属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铁路东街道**街3号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柴工
联系电话:137****4638
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已于2025年03月24日通过验收组验收评审会,根据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实施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监测结果标明,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27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