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5年3月25日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了****代理记账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1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163.com邮箱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现变更为: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163.com邮箱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5****478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晋祠路一段8号4幢20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5****9460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