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锦绣兰花项目(一期、二期)采空区治理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所需第二批材料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方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锦绣兰花项目总用地242.7亩,净用地面积236.04亩,总建筑面积约58.6万㎡,共分为两期。本次询比价采购项目为采空区治理工程所需第二批材料的采购,采购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粉煤灰、套管、速凝剂(水玻璃)等。
(二)采购内容:
1.水泥:散装32.5级P﹒S﹒A矿渣硅酸盐水泥,供货期限30天,采购数量:约1.1万吨/月,约350吨/日。
2.粉煤灰:粉煤灰指****电厂、国投电厂,供货期限30天,采购数量:约2.4万吨/月,约800吨/日。
3.套管:套管为Φ127*2.5mm焊接钢管(6米/根),供货期限7天,采购数量15000米。
4.速凝剂(水玻璃Na2SiO3﹒9H2O):浓度40波美度,供货期限7天,采购数量10吨。
(三)材料性能要求:
1.散装32.5级P﹒S﹒A矿渣硅酸盐水泥,质量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相关要求,企业厂标高于国标优先采用。
2.****电厂粉煤灰,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中二级粉煤灰标准,SIO2、AL2O3、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
3.套管的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四)供货地点:**省**市**县金村镇兰花物流锦绣兰花项目现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招标。
5.供应商供货能力要求:①水泥,月供货能力不低于1.1万吨,日供量约350吨。②粉煤灰,月供货能力不低于2.4万吨,日供量约800吨。
6.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或2022、2023、2024****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成立起至2024年底的财务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成立起至2024年底的财务审计报告;
6.2024年度任意一次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7.水泥供应商需水泥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水泥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五、询比价平台及报名时间
1.供应商须注册登录******公司网站 (https://www.****.cn)进行询比价采购活动,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2.《太行云商公开询比价流程》链接地址:
https://www.****.cn/he1p/gkxbjl****110136.html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8时至2025年3月28日17时。
六、报价要求及成交办法
(一)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材料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材料出厂价(生产成本、包装费、装车费、税费等一切与生产有关的费用)、运输费(办理运输相关证件费用)、装卸费、试验费、运输保险费等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13%增值税)、材料涨价费等全费用单价,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二)成交办法:本次材料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1.第一轮为网上公开询比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以报名。第一轮报价结束后,公布最低价。
2.第一轮未报名或未报价的供应商不能进入第二轮。
3.第二轮为网上报价,询比价内容与第一轮一致。
4.第二轮以第一轮最低报价为最高限价进行报价,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者中标。如第二轮无人报价,则第一轮最低价中标,依据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七、保证金
1.报名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到云商平台指定账户。开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云商平台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无息);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后,由云商平台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如下:
(1)水泥保证金50000元。
(2)粉煤灰保证金14000元。
(3)套管保证金10000元。
(4)速凝剂保证金3000元。
2.太行云商平台收取的此次询比价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3.成交供应商3日内按成交总价的10%交付履约保证金至采购方指定账户后,签订合同。
4.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供货期内不按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情况发生之一的,选报价次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九、其他要求
1.供货期内采购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需材料名称、性能及数量,在接到采购方交货通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按要求运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时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每批次水泥、粉煤灰质量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内容包括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
3.采购方就水泥、粉煤灰质量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供应商要给予配合。如检查结果与出厂检验报告不符,以检查结果为准,供应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换,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方对此保留因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的权利。
4.材料到达交货指定地点后,采购方通知供应商于采购方指**期在指定材料试验室依据《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做材料试验,并作为材料合格与否的依据。在进行材料试验时,监理和供应商应派人参与并对试验结果认可。如供应商未派人员或未按时参与,采购方有权自行试验,试验结果对双方同样有效。
5.水泥、粉煤灰供应商应使用水泥、粉煤灰罐车进行运输,材料装车须由采购方监督下执行,卸车时应将材料分别卸入采购方指定的水泥、粉煤灰储罐中,方为完成交货。
6.供应商所使用运输****政府部门认可的新能源车辆或其他车辆。
7.供应商运输过程须兰花智运网络货运平台监控。
8.供应商材料入场时应经采购方过磅或计量,认可材料重量、方量及长度,同时采购方可以随时抽取一定数量的材料进行第三方过磅、方量及长度复核,经过采购方认可的重量作为结算数量依据。当供应商出厂计量总量小于采购人现场地磅计量总量时,按供应商的出厂计量总量为准;当供应商出厂计量总量大于采购人现场地磅计量总量时,按采购人现场地磅计量总量为准。
9.材料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材料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未能按日供应量供应材料,每出现1次,采购方可按日供应量价格的1%给予处罚,累计处罚达到已供材料的5%时,采购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采购方根据实际用量对所需材料数量进行调整,但调整数量不构成违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园区G1楼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55****8622
询比价平台:******公司
地 址:**省**市****园区G1楼218室
联系人:赵玉阁
电 话:135****3677 176****1860
电子邮箱:****@jinyunsh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