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受****的委托,就******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2021年)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磋商。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2021年);
2.3最高限价:80万元;
2.4建设内容:对4000亩人工造乔木林进行成果巩固,主要采取日常管护、浇水、防火、病虫害防治(控)和防人畜干扰等措施,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2.6建设地点:**市**县、**区;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执行合同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省**市平**枫林逸景C25号商铺;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4.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
4.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4.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5.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5.4经办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5点00分(**时间);
5.2地点:**省**市平**枫林逸景C25号商铺。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5年03月31日15点00分(**时间);
6.2地点:**省**市平**枫林逸景C25号商铺。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138****2302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平**枫林逸景C25号商铺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86****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