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19〕43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经济林种植项目
项目概要:****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经济林种植项目****办事处朴村东南约0.5km处,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5'9.59",北纬 35°44'44.50"。2019年4月24日以“晋市环审【2019】15号”文出了“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经济林种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1年9月1****环境局对“****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经济林种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了登记,编号:****;2021年6月2日晋****管理局对****(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经济林种植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507836002V。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2025年3月17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并进行了封场。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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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