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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运残联[2023]2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经研究,残疾人托养服务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县残疾人托养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2025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
一、服务对象、项目
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为我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智力残疾人、****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2025年我县托养服务方式为居家托养服务,服务内容为家政服务、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资金为每人4000元/年,任务数40名。其中****政府标定价,单项服务价格不得超过200元(不含智能设备)。
二、遴选范围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服务内容及资质要求
1.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
2.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米,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4.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托养、就业服务。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需要准备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简介、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3.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上一年度进行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提供托养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证,托养协议及相关凭证。
5.近一年来居家服务工作业绩相关证明。
五、受理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机构应在2025年3月20日18时之前将申****残联教就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彦杰
联系电话:****817
六、服务机构选定
1.****残联教就部将对申请资料逐一审核,申报机构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2.****残联初步审核的机构,并在2025年度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目录中的机构,作为遴选对象。
3.若申报机构仅有一家,则该机构拟选定为承担**县2025年托养服务的服务机构,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若申报机构有两家以上的,由残联党组研究择优选定一家服务机构,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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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