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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诊所现****管理局****诊所备案变动(主要负责人)申请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受理办结,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诊所
地 址:**省**市**县唐兴镇**街145号
法定代表人:魏代臻
变更前主要负责人:崔丽芳
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孟范智
诊 疗 范围:中医科******
备 案 编号:****
翼****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