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和《****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发〔2019〕289号)等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煤矸石制砂及煤泥、煤储配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县巴公镇东四义村,项目总投资6063.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煤矸石制砂30万吨,年配煤30万吨,主要内容为**全封闭车间,主要包括原料区、生产车间、成品区及配套环保附属工程等。
2023年9月,****委托****编制《煤矸石制砂及煤泥、煤储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8日取得泽****管理局的批复(泽行环审〔2023〕020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4年12月,所有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全部建设完成,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1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省**市**县巴公镇东四义村
联系人:秦云霞
联系电话:156****8181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