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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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公办示范综合托幼机构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局:
你局关于《**县公办示范综合托幼机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公示到期(7月4日--8月3日)。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县公办示范综合托幼机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按规划组织实施。
二、《**县公办示范综合托幼机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建设与管理的依据,该项目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