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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2日我部受理了****的“****制汽装置减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7-****000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镇槐树村)
邮编:04240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制汽装置减碳项目 | **省临****开发区****园区下冶村马厂 | **** | ******公司 | 2024年12月12日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开发区****服务部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