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2 16:29
关于张云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市场主体全称:张云平
登记注册地址:**省**瑶峰镇郭家河村第三组前西落16号
施工地址:中广核****100MW光伏项目工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19****031X
法人身份证号:张*平 ****3019****031X
负责人身份证号:张*平 ****3019****031X
一、基本案情:
2024年9月9日我局接到尹国强等8人来访反映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4日在**县东马坊中广核****100MW光伏项目工地从事光伏安装工作,被拖欠8人工资47770元。
二、调查情况:
经我局劳动****执法队调查,中广核****100MW光伏项目建设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为******公司,施工单位为****公司,实际施工人张云平从****公司负责人贺建兴手中承包的中广核****100MW光伏项目安装、上板、清理等工程,承包单价为一组940元。张云平共做工程总价为113960元,截止2024年9月9日,下欠张云平工程款36740元。2024年9月26日,****公司负责人贺建兴支付张云平剩余工程款36740元(用于发放张云平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全部结清。
截止2024年9月26日,张云平共欠安装班组1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1920元。
三、处理情况:
根据《**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我局于2024年9月26日依法对张云平作出宁人社监令字〔2024〕第15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令张云平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违法事实进行整改。张云平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执行整改。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作出将张云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决定,现予以进行公布。
****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