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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LNG加气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LNG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午城镇午城村东北约3km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199****98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