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就**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道路占地项目资产评估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道路占地项目
二、项目地点
**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
三、服务内容
聘请1家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对**县段村镇七洞村、弓村道路占地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产评估执业资质的企业;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并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三)企业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力量;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未被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资产评估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资产评估,按时按质完成报告编制,对所出具的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报价应包含报告编制费用、测量费用等。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资产评估机构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在评估期间向用地单位或相关人员透露和商量价格。
(四)报价人需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资质等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邮箱****@163.com,并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至18时将密码发送至邮箱****@163.com。
六、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询价人允许,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二)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151
联系地址:**县古陶镇柳根西街15号
附件:关于资产评估报价的函
****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