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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0-15 08:58
10天 |
资金现金 |
8万元 人民币 |
3,699.03万元 人民币 |
合理低价法 |
**县 2024年**-洞前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项目澄清答疑 我单位于 2024年 10月 10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 布了**县 2024年**-洞前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现澄清内容如下: 一、需澄清的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1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不要求。 现澄清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1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不要求。 二、其他内容 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太行东街 17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5-****520、135****8137 电子邮件:****@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355-****66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 309号世纪 ****商铺 1406-E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55-****8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